1月2日,黎咀镇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龙潭村一处违法建筑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恢复耕地原状,有效形成“拆除一处、教育一方、震慑一片”的社会氛围。
行动中,执法人员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对拆除现场和道路进行围蔽、管制,确保拆除行动安全、有序进行。随后,大型挖掘机进场,依法拆除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并进行现场复垦。“在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摸排情况,确定情况后,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经研究决定,今天上午,我们对该处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黎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刁雄辉介绍道。
经查实,当事人叶某廷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提下,于2021年12月28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龙潭村的耕地建设房屋,占地面积143.69平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动工期间,黎咀镇人民政府、龙潭村委会等部门曾多次到现场制止,在2021年12月28日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当事人拒不整改和拆除。黎咀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29日下发《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当事人仍逾期未拆除,继续抢建。
鉴于当事人违法建设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黎咀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违法当事人叶某廷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
占用耕地违法建筑拆除前
占用耕地违法建筑拆除后
“我镇对违法建设的态度是零容忍的,一经发现,将严厉打击这种违法建设行为。接下来,我们也会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执法,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黎咀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刁雄辉表示。
来源:龙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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