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旅部发布了《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提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发展意见和要求。
《意见》指出,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精准对接,推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意见》以坚持导向,提升内涵;创新引领,激活市场;数据驱动,科技支撑;融合发展,开放共享为基本原则。同时《意见》还提出了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即到2025年,培育20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各具特色、活力强劲的中小微企业持续涌现,打造5个具有区域影响力、引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产业集群,建设200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数字文化产业项目。
《意见》提出要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 、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在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基础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内容建设,深刻把握数字文化内容属性,加强原创能力建设,创造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文化产品。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 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面向行业通用需求,建设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产业“云、网、端”基础设施,打通“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数字链条。要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围绕数字文化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集聚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骨干企业、高校院所、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创新机构资源。要激发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支持文化企业升级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汇聚平台,推动全流程数据采集,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要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标准体系。
在培育数字文化产业新型业态方面,《意见》提出要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让优秀文化资源借助数字技术“活起来”,将所蕴含的价值内容与数字技术的新形式新要素结合好,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鼓励线下文艺资源、文娱模式数字化,创新表现形式,深化文化内涵。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助力扶贫开发。
要深化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实现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文化创意向旅游领域拓展。推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消费品工业、智慧农业融合发展,与金融、物流、教育、体育、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品牌授权,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品牌价值和文化价值。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发展旅游直播、旅游带货等线上内容生产新模式。推动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丰富公共文化空间体验形式和内容。
发展平台经济 。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文化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开发文化服务功能和产品、举办文化消费活动,支持互联网企业打造数字精品内容创作和新兴数字文化资源传播平台,支持具备条件的文化企业平台化拓展,培育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平台企业。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与文化文物单位、旅游景区度假区合作,探索流量转化、体验付费、服务运营等新模式。引导“宅经济”健康发展,鼓励线上直播、有声产品、地理信息等服务新方式,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
同时也要培育云演艺业态、丰富云展览业态、发展沉浸式业态、提升数字文化装备实力 、满足新兴消费需求。
在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方面,《意见》要求推动产业链创新与应用、完善创新创业服务、融入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市场环境、深化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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