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中所言:
“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
礼乐制度是西周时期发展出来的的全新的制度,此制度是西周时期的几大成就之一。它不仅仅对西周时期的政治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也从此流传整个封建时期,成为我国古代社会中规范人们言行举止的一大主要因素。
它是中华民族传统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古代几千年文明区别于其他国家的最根本的因素。所谓的“礼”是中国华夏民族的标准性所在,“礼”分为广义理解和狭义理解两种。广义的“礼”,就是我们常说的包罗万象的文化,包括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一个社会的文学艺术和习俗、以及相关的法律、宗教甚至军事方面等等,这是中华文明中物质和精神的综合。
周礼对前朝殷商文明进行继承与发展,以“血缘宗法制”为核心,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在政治上坚决执行分封制,加强统治秩序。并将冰冷的宗教条例成功转化为具有人文意味的条例,开创独特的礼乐制度。
在查阅大量考古资料和文献的过程之中发现,殷商的文明发展已经比较的发达,其中作为典范的就是商代的祭祀。在商朝时期,诸多的贵族社会活动中,祭祀活动所占据的比例最高。有祭祀天地神明、山河风雨等,也有常见的出现最多的就是祭拜祖先。
而在周代,它延续了在殷商就已经发展的比较完备的关于官职设置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等等。在《论语》中孔子曾云:
“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益也,可知也。”
周礼在很大程度上有延续了殷商的传统,同时在它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发展和创新。
其一便是西周的核心制度:血缘宗法制。而这种制度的核心就是嫡长子继承制度。该制度在殷商之时就已经出现了,但是在西周时期才真正的完善并且稳固下来。
所谓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明确的规定确立继承者,维护朝堂与社会的稳定,防止了动荡与争乱。嫡长子这一血脉是规定中的大宗,而非嫡长子的一脉就是规定的小宗。
小宗与大宗之间是有明确的界限和等级的差异,小宗是出身于大宗的,小宗一系列的经济利益基础也同样是出自于大宗,小宗是需要对大宗负责的。具体的划分如下:周天子就是天下最大的大宗,各地负责的诸侯相对于周天子来说是小宗,而诸侯下面的士大夫相对于诸侯而言就是小宗而诸侯是大宗,并由此向下类推。
周天子是天下最大的大宗,而诸侯是分封下各国的大宗,在各个世家家族的内部,同样是有大小宗,高低等级之分。利用血缘进行维系,在最初时刻,各级成员的血缘非常亲密,可以将整个王室以及各自的大宗紧紧的维护好,西周从一开始创建走到盛世,此法便是重要的法宝。
西周就在此制度之上建立了分封制度,分封制度的建立基础的关键所在就是宗法制度了。在西周初期,适合稳定当时朝局的最合适的方式就是实行分封制。在那时,周天子对于天下的掌握和控制的能力都是非常有利的体现,所以在西周的等级制度虽然森严但同样是带有浓厚的亲情的意味在的。
西周时期将冰冷的宗教条例成功的转化为具有人文意味的条例,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复杂的具有全新面貌的礼乐制度。在殷商时期对于民众百姓的重视太少,注重于强调鬼神,他们对于鬼神的迷信非同寻常,不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事情都要进行占卜,占凶问吉。
而周人同样的继承了这一传统,祭拜鬼神,认为天神为大,是授予王权的源头。但与此同时也为自己为何这么维系天神作出自己的辩解。
周人同样也占卜,于殷商不同的是,在西周的占卜的方式礼仪要简洁的多,占卜多用龟壳钱币作为道具。其三西周的许多官员的官职都是继续使用殷商所留下的,周朝的礼乐制度是具有非常复杂而庞大的体制,是殷商远远不能及的,在整个西周礼乐之中一直都保留着上尊下卑的意味。
西周礼乐制度构建“五礼”体系,讲究祭祀神明与天地和同理心,从亲友交往吊唁到国家外交礼仪往来,百姓到军事将领,再到统治者,无一不积极践行“五礼”,为礼乐制度稳固基础
关于西周的礼仪制度有多种说法,有分为“三、四、五、六、八、九礼”等等的说法,但是在这其中最为系统常用的方法是“五礼”,分别是“吉”“凶”“宾”“军”“嘉”。
居于五礼之首的当为“吉礼”。《周礼 春官 大宗伯》曰: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示。”吉训为福,吉礼的“礼义”就是“事神致福”。
其中总共的三礼,就是吉礼的一整个的核心所在。事天,即为以祭祀神明为主,祭祀天地祭祀天地中的日月星辰。其次是事地,也可以一分为三,以血祭,将牲畜的血滴在地上,去祭祀人们最为重视的社稷、五岳、五祀等等。同样有祭祀的山川,也有祭祀四方百物。
而后的“凶礼”,“凶礼”是与“吉礼”相对的一种礼仪。凶礼有五个项目。其一,有为死者进行哀悼的“丧礼”,根据亲友与死者的血缘亲疏关系,所对应的要穿的丧服和进行服丧的时间都是大有不同的。
其中的“荒礼”是指一种同情礼仪,当其他的国家或者地区面临发生时的重大灾祸以及悲惨遭遇时,向他们表达的一种同情之心礼仪。
例如,国家发生严重的饥荒,大臣们和天子为了表达自己的同情之心而撤去欢愉礼乐等行为。当其他的国家发生了旱涝自然灾害时,大臣们和天子派遣使者前去慰问的礼节。当自身的同盟国家被人侵略时,向其提供一些补偿。
当邻近的国家遭受到了骚扰和侵犯,对这些国家提供一些支持和帮助。这“凶礼”中的核心制度就是“丧礼”,在“丧礼”中最为重要的即为当中的核心,服丧制。“五礼”中的三礼是“宾礼”,所讲究的就是天子与诸侯之间相待的礼仪。
孙诒让在《周礼正义》所云:
“宾客之礼主于敬,故谓之宾礼。”
“宾礼”是由天子敬重诸侯,而诸侯相敬于天子的礼仪。在西周时期,周天子是天下的大宗,各国的诸侯都要进京去觐见天子,便是由此形成的礼仪。
最后是“军礼”,是为了所有与军事活动所相关的一整套礼仪制度,在中央、诸侯、士卿大夫、他们之间都会需要军事和武力的支持,这也是需要礼仪的系列活动。其五是“嘉礼”,嘉礼是为了联系人们之间的感情,进行沟通和交流,维系人际关系的礼仪。
西周礼乐制度构建的“五乐”制度和礼器与“五礼”形成相得益彰的配套,达到“礼乐谐配”的理想状态,“五乐”的涉及范围广,统治者通过听不同的乐曲,来强调等级的森严,强化礼乐制度的稳固
在《吕氏春秋 古乐》中所言:
“乐之由来者尚矣,非独为一世之造也。”
诚然如其所言,西周时期的古乐并不是新创,而是承袭古中之乐,并且与人们所热衷的祭祀活动息息相关。西周的古乐制度是与西周崇尚的所谓的“礼”是配套的实施的,民间通俗的将它称之为“礼乐谐配”。
在当时绝大多数的礼制都是由乐所配,但并不是所有的都是有乐所配合的,例如在丧礼时以及昏礼时都不会使用乐。这大多都属于少数,多数时候都是配套使用。在宗周的乐制是各异分为五个方面,即“乐教”“诗乐”“乐舞”“用乐”“乐悬”。
在乐教制度下,西周设立了专门服务的音乐机构,设有诸多的乐官,有“大司乐”、“乐师”、“大师”等等。据粗略的统计,有二十多种官职和将近一千四百多人的庞大的队伍。大司乐就是西周专门管理学校教育的职务,在这一时期教育的主要对象就是贵族的子弟们。教育他们的内容包括乐德、乐语、乐舞。
关于诗乐,诗是难以离开祭祀。其主要的内容是去歌颂祖先的功德大业。其中的《雅》是专门为了宫廷官场寻乐,还有一种即为收集民间的诗歌,主要的代表作就是《诗经》。
而乐舞制度这一特殊的体制也是专门的为天子所服务的,对于不同体制,不同的观众有不一样的舞蹈阵列。在《左传 隐公五年》中所提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
用乐制度则主要用于祭祀,在祭祀的仪式中,在不同的阶段和时期所用的的乐也是有所分别的。在升歌之时,即要使用《清庙》而不是《王夏》,而且不同的等级所能够使用听奏的曲目都是不同的。
西周的礼器有青铜礼器,青铜在当时的时期,尤其是用青铜熔制的鼎,是极其尊贵的东西。其中还出了一个成语典故的来源,“问鼎中原”所指的就是楚庄王想要称霸诸侯,取代西周的意图,由此也可见鼎器在西周时期的重要的象征意义。
西周礼器是用玉制度的表现,用玉制度也分为三种情况,有仪式的用玉,也有在配饰当中用玉,最后一种是丧葬的用玉。
西周礼器也指服冕制度,孔子非常的推崇这一制度。综合上面的总结,可以了解到西周时期的礼乐制度非常的完善也极其的复杂。这一制度体系,对于我国后世的影响非常之大,至今也对于人们的思想以及政法有着深入人心的影响。
参考历史文献:
《殷周制度论》
《左传》
《周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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