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川机场集团〔2021〕292号)收悉。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等规定,按照《成都市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中“城市通勤效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根据区域交通需求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停车收费”要求,服务我市TOD综合开发建设,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经研究,现就天府国际机场停车楼(场)收费标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收费方式
(一)停车楼以临时停放为主,停车收费以半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
(二)公共区停车场以长时停放为主,停车收费以1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三)设限单日最高收费标准,车辆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滚动计费。
二、收费标准
(一)停车楼(临停区域)
小型机动车:首2小时内,4元/半小时;首2小时后,3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100元。
大型机动车:首2小时内,6元/半小时;首2小时后,4元/半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120元。
(二)公共区停车场(长停区域)
小型机动车:4元/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
大型机动车:8元/小时。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
车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划分。
三、减免规定
车辆每日首次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其他法规政策要求优惠或免费的,从其规定。
四、相关要求
你司应持本文到成都东部新区相关部门办理收费手续,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和设备,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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