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部署要求,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行动,多措并举,全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转发了上级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派出一名副局长担任第三督查组组长,一名科级干部为督查组成员,积极参加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三是加强内部人员防控。全面摸排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外出情况和身体状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于每日16:00前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有关情况。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通过微信群、网络等途径,转发各级疫情防控动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个人防护知识,要求干部职工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四是强化企业安全服务。通过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每日对监管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全面摸排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和危化企业、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控与服务指导。
五是严格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每日对旗区应急管理部门、重点企业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上报相关信息。隶属我局管理的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值守制度,随时做好备战准备。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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