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提高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的监测水平。6月13日,娄底市市监局、市卫健委、市禁毒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新化县药械化不良监测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汇报会现场)
联合督查组由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肖辉明带队,市禁毒办办公室主任向盛,市卫健委医政科副科长曾裕明,市中心医院药剂科主任孙学雄,ADR中心主任伍琪,ADR中心工作人员李然参与督查。督查采取督导检查与业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在听取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对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全面检查了各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开展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质量管理、报告收集、分析评价、调查处置、宣传培训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医疗机构、经营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立即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对各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在上报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现场操作指导。
(督查新化县鑫盛医药有限公司)
(督查医疗机构现场)
通过联合督查组的督查,增强了全县医疗机构、经营企业对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强化了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了下一步的监测工作重点和方向,对我县药械化不良监测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通讯员 彭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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