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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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再创新高。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43.21万亿元,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8.88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7.48%。这反映出我国银行业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力度逐年加大,并取得一定成效。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和服务的覆盖率也得到持续提升。

也须清醒认识到,虽然涉农贷款余额近年来持续增长,但涉农金融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底子薄、体制机制不健全,农村金融环境有待强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任重道远。下一步,有关方面应继续拓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深度和广度。

首先,须持续创新相关金融产品。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小额信用贷款、涉农产业带动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政策性保险、政府性融资担保为主体的涉农金融产品体系,此前还创新推出扶贫再贷款、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券等金融产品,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创新产品和服务的力度还可以更大些。

其次,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一直以来,“三农”领域直接融资能力不足,银行信贷投入仍是其获得融资的主要渠道。在证券市场上,虽然近年来我国在脱贫地区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和再融资,但由于风险相对较高,投资人谨慎埋单,涉农企业在证券市场获得的直接融资规模较小。另外,在债券市场上,由地方政府发行的涉农专项债券、涉农企业发行的乡村振兴票据也存在较多约束,市场规模不大。特别是不少项目由于自身盈利能力差,加大了政府发行专项债券的难度。因此,下一步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拓宽“三农”融资渠道,助力乡村振兴。

最后,应强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必须解决好信用和风险这两个重大问题。在金融推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进一步保障金融供给、提高服务质量的一个关键。如果农村、农民的增信问题解决不好,就很难突破目前传统金融的业务框架和风控逻辑。相关部门要推动涉农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完善涉农主体增信机制,同时,防范涉农领域的信用风险,既不能授信不足,也不能过度授信。另外,在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时,要增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的功能。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工程,解决困扰农村领域发展的诸多问题也不会一蹴而就。要引导金融资源持续向“三农”倾斜,满足乡村振兴的融资需求,还要进一步激发农村资源要素,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使其在农村的广袤天地中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陆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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