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8日表示,《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8日正式刊宪生效。当天一早,多家香港媒体报道称,发现香港特区政府一站通、特首办、立法会(如图)、司法机构的官方网站顶部均增加了一枚国徽图案。国徽比例较一旁或右边的区徽更大。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将实施各项国旗和国徽的公众宣传工作,以提高市民的国家观念和国民身份认同。修订法例的根本原则和精神是尊重,即尊重国家,尊重作为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国旗及国徽,并就国旗和国徽的使用、礼仪、教育和推广作出明确规定。条例保留相关刑责和罚则并加以清晰化,以惩治阻吓意图侮辱国旗或国徽、公开和故意作出侮辱国旗或国徽行为的人。修订也列明,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司法、行政会议、立法会和区议会宣誓仪式须展示国旗和国徽。
此外,特区政府教育局将向学校发出通告,就将国旗及国徽纳入中小学教育,以及学校每日升挂国旗和每周举行升国旗仪式的事宜提供最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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