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录通讯社(记者 王玉伦)贵阳消息:6月18日,“喜迎建党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10周年暨展望贵州非遗高质量发展研讨座谈会”在贵阳举行。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法学会、省律师协会、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法学专家、非遗传承人代表、部分非遗专家和科研院校研究学者等参加了会议。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龙佑铭表示,与会专家根据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实际情况,围绕助力非遗传承和发展开展讨论,将为我省非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旅游产业化蓝图,助力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此次研讨座谈会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法学会、贵州省律师协会主办。活动现场,18位专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分别从传承和发展视角、法律视角,围绕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对“非遗”保护和利用的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十周年的积极意义,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如何推动苗族服饰申报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贵州非遗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以及如何运用好《民法典》,特别是知识产权法促进“非遗”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应评估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十年的效果,查找该条例的短板弱项,并在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制定过程中,补齐补强。”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指出,传承人或者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选择不同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例如商标保护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专利保护模式或者商业秘密保护模式。我省律师可以提供专业意见与法律咨询,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划,帮助传承人将保护客体与相关法律相对应,帮助传承人通过知识产权确权保护,助力非遗的传承和发展。除了预防性的保护工作,当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侵害,顾问律师还需帮助取证、起诉,打击滥用非遗及侵犯非遗权利人的侵权行为。
会议强调,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认真回顾和梳理,以贵州非遗发展为目标,加大力度推进相关法治建设,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实施,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发挥地域优势,突出民族特色,总结经验,精准施策,分类指导,深化普法和监督执法,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使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使非遗保护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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