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贯高度重视促进和保护人权,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取得巨大成就。中国此前曾四次担任人权理事会成员。中方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坚定捍卫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深入参与人权理事会工作,积极推进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旗帜鲜明地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双重标准的错误做法,为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人权理事会成立于2006年,是联合国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机构,是联大下属机构,由47个会员国组成。理事会成员由联大选举产生,任期3年,只能连选连任一届。中国于2006年、2009年、2013年、2016年和2020年五次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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