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酒驾行动现场
对朱某卿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中国记录娄底讯(邹晋萍)9月15日又是全国严管严查统一行动日,为切实加强国庆特护期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零容忍,确保交通安全,新化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刘叶青同志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合理调整勤务部署一中队民警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行动当日晚上8点10分,有一驾驶员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一桥西往东,驾驶员未戴头盔,执勤民警上前拦停检查,驾驶员朱某卿出示证件,准驾车型为A2证,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随即对朱某卿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朱某卿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4条第3项,饮酒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进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扣24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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