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记录通讯社消息(编辑 王山川)手拿房产证却住不进自己的房子?河南省鹤壁市的郭荣琴就遇到这样的情况。
2007年,郭荣琴通过自己工作所在的永达公司从鹤壁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团购房屋,确定团购房屋的楼层、面积、户型等基本情况。郭荣琴接到通知交房时间是在2011年。
2013年5月3日郭荣琴与鹤壁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志强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签定五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鹤壁市淇滨区龙苑小区3#楼东2单元一至五层的东号共5套房产,按合同约定交纳了购房款,办理了房产证。
办理完所有手续,郭荣琴日夜盼着能早日住进新房,可谁知这个等待竟变成了遥遥无期。
郭荣琴申请鹤壁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尽快交房,却迟迟未果。之后郭荣琴便发现用辛苦钱通过自己所在公司正规渠道团购并办理了房产证的房屋被他人强占了!
郭荣琴将这一实情汇报给自己工作所在的公司,公司领导及郭荣琴家人也多次登门询问、协调沟通均无功而返,向公安部门报警,也都未果。而这些自己上门要房、求说法的行为,一要就是六年。
自己寻求说法未果,2018年底,郭荣琴一纸诉状将强占自己房屋的崔学明、李金娥、鹤壁市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 王志强)告上法庭,要求崔学明、李金娥搬出其占据的五套房屋,并支付房屋所占期间损失的20万元(按房屋租赁费计算)。
可就在开庭乃至二审时,崔学明明确承认自己是建设出资人并出示一系列崔学明、李健付抵工程款协议书及电费缴纳情况等资料来抢夺该房屋。
郭荣琴一度崩溃,强占自己房屋的崔学明不管是何身份、与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何内部纠纷,都是崔学明与鑫源房地产之间的事情。
郭荣琴通过正规渠道团购房屋并拥有房管局合法办理房产证,却住不进自己的房子。强占别人合法购买的房屋竟然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诗经·召南·鹊巢》:维鹊有巢;维鸠居之。这真实版的鸠占鹊巢果然就在诗经之城鹤壁发生了,不过典故里可没有说鸠占了鹊的巢后有没有归还,还是占就占了不用还,让我们继续关注。来源:中国传真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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