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会上,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介绍,海南自贸港着力打造投资自由便利,实行“非禁即入”,除非有强制性的标准和法律的禁止,原则上政府取消审批,企业直接实行备案制、承诺制,符合条件就可以直接开展业务。同时,对于外商投资还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自贸港专用的负面清单管理。如果从事的是海南自贸港建设鼓励的领域,在境外直接投资的收益还可以免征所得税。
海南省省长沈晓明:关于投资自由便利,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非禁即入”,除非有强制性的标准和法律的禁止,原则上政府取消审批,企业实行备案制、承诺制,承诺符合条件,就可以展业。政府的备案受理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来履行监管义务,对于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自贸港专用的负面清单管理。在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限制和禁止的条款,对于自贸港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将支持他们通过境外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另外还有一条,如果他从事的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我们鼓励的领域,他在境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可以免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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