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海妙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妙点科技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许征宇说,公司当天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商标注册的复函。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商标异字第0000031640号文件获悉,妙点科技旗下的“财头条”商标正式获得准予注册,可以使用在第9类“可下载的手机应用软件;电子字典;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上。
对妙点科技的商标提出异议的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字节跳动公司”)。异议人字节跳动公司引证,“财头条”与其在先申请的“头条”、“今日头条”等商标类似,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上述双方商标在文字构成、汉字含义、整体外观上都有一定区别,因此未构成使用于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上述文件显示,字节跳动公司另称妙点科技公司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模仿其商标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还以(2020)商标异字第0000029222号文,准予妙点科技公司“财头条”商标使用为第35类“在通讯媒体上出租广告时间;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以(2020)商标异字第0000029223号文,准予妙点科技公司“财头条”商标使用于第36类“保险信息;金融分析;通过网站提供金融信息”等服务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以(2020)商标异字第0000029224号文,准予妙点科技公司“财头条”商标使用于第42类“替他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生物学研究;气象信息”等服务上。
此前,妙点科技公司旗下“财经头条”等商标也被字节跳动公司异议,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注册。
评论